4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督办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4·1”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显示:近日,日照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
通知全文如下:
鲁建安函〔2023〕3号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你市东港区理想之城南区一标段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日照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磊,项目负责人周士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兆良,项目负责人张萌),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法定代表人徐刚,项目负责人闫杰伦),监理单位为山东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济南市,法定代表人陈文,项目总监袁洪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鲁建发〔2020〕3号文件关于从严从速落实处理处罚“六个一律”措施规定,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二、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对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
三、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
四、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组织开展事故现场警示教育。
五、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六、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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