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 2023-007
(资料图)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电子”)于
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于《关于中航
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关于签订附生
效条件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
权利的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直至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收市
时登记在册,同时在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公司
股东,可享有异议股份收购请求权。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
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异议股东提供平台申
报实施其所持异议股份的收购请求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7日,公司A股股票
自2023年2月8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当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中航电子
2023年1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7.08元/股,本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行权价格为18.32元/股,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将以18.32元/股的行
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异议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交易详情,应阅读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中
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
已提交中航电子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中航电子异议股东,须
在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将中航电子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
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
中航电子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
方可行使收购请求权。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
申报主体:截至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有效异
议股份的异议股东,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之间交易日的9:30-11:30、
申报代码:706086。
申报简称:中航现金。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
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申报的非异议股份数量将在申报
结束后继续被冻结,直至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完毕后解冻。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科工”)作为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
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一、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基本情况
中航电子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对于《关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
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异议
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中航电子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结果,对于《关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
案和《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工业机电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票数量
为 3,908,650 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
已提交中航电子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中航电子异议股东,须在收
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将中航电子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
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中航
电子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
可行使收购请求权。
进行申报,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中航电子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收购请求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收购
请求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7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航电子异议股东发
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数量相应减少;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航电子
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
数量之和,但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中航电子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
行使收购请求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中航电子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
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
式向中航电子承诺放弃中航电子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
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工作为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二、关注事项
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临时保管期间,异议股东不得另行转让该部分异议股份。
中航电子
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收购请求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在申报期
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方能
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三、费用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双方应
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6 号楼 25 层 A 区公司证券投资
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真:010-58354844
邮编:100028
联系人:张灵斌、刘婷婷
五、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时间安排
预计收购请求权申报期 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并于当日复牌,具体
截止日后 2-5 个交易日 复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后续事宜
中航电子
金到账日。
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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